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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长效发展 各地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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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可再生能源 风电发电 光伏发电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我国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未来几年,新能源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大着力点。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我国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未来几年,新能源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大着力点。

梳理各地近日发布的有关能源规划建议时发现,多数省份都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从而优化能源结构。国家能源局局表示,可再生能源是绿色低碳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挖掘资源优势 各地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各地 “十四五”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或者征求意见稿相继公布,多地明确表示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

今年2月,山东省能源局制定了《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年内完成投资 300 亿元以上。

3月,陕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陕西省“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每年提升1.5个百分点左右,实行可再生能源倍速发展计划。

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 年)的通知》,要求所有2021-2023 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进入项目库。

在西藏自治区印发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要求加快电源、电网、油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油气和其他新能源互补的综合能源体系,2025年建成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

另外,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首个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也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了“样本”。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张家口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2000万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年发电量达400亿千瓦时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约为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的2倍,年替代化石能源14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3600万吨以上。

统筹布局 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基础根基

可再生能源既不排放污染物、也不排放温室气体,是天然的绿色能源。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一组数据,彰显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价值体现:

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6.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17.9亿吨、86.4万吨与79.8万吨,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保障。

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容量已占全球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规模的1/3,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坚力量。大规模发展不仅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快速进步,更由此推动成本快速下降,竞争力迅速提升,使全球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发电加快成为新增主力能源由目标变为现实。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表示,要结合各地区新能源资源条件,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在西部地区、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全局优化配置。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支撑,我国可再生能源稳居世界首位的开发利用规模,也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开创了光伏扶贫这一可再生能源助力脱贫攻坚的新路径,为全球减贫事业提供了成功经验,探索了光伏治沙新模式,开展了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功实践。推广了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新业态,正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交通、工业等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立足长效发展 释放可再生能源更多潜力

“十三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尤其是风电、光伏发电、水电迅速增长,在电力清洁化和能源供应转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庄严承诺。

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

“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行业发展的边界条件、发展逻辑及发展机制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

“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我们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充分发挥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高质量、低成本、市场化发展,为保障能源供应、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任育之指出,未来要不断拓宽应用场景,培育可再生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十四五”期间,智慧能源、多能互补等以智能化为特征的可再生能源新兴业态将加速成长。他表示,要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建设新能源微电网、可再生能源局域网,探索离网型新能源发电,提高新能源自主发展能力;要探索新业态,推进“光伏 光热”、光伏治沙、新能源实验实证平台、“新能源 储能”、新能源与氢能融合利用等示范工程。